申訴委員

發佈日期:2025-11-02

黃筱淇

教育學院

體育學系

擔任學校申訴評議委員,是一段既充滿挑戰又極具意義的經驗,在這個角色中,我不只是扮演一位學生,更是一位負責守護公平正義、聆聽不同聲音的參與者,過去我對申訴制度的理解,停留在替同學伸張權益這樣的概念,但真正進入委員會後,我才深刻體會到,這是一項結合法規知識、同理心、邏輯判斷與責任感的工作。

首先,我學到最多的是「中立與客觀」,在審理案件時,我們必須站在不偏不倚的立場去理解事情的全貌,而不是僅根據情緒或立場作出判斷,每一份申訴表單背後,都代表著某位同學的焦慮、挫折或不安,也同時牽涉老師或行政單位的專業判斷與辛勞。因此,我在審閱資料與聆聽意見時,會不斷提醒自己:「我們守護的,不只是申訴者的權益,而是整體制度的公正性。」

在會議過程中,我也深刻感受到溝通的重要性,委員會的成員來自不同背景,有學生代表、教師代表,也有行政人員,每個人關注的角度不同,討論的過程有時激烈,但正因為觀點多元,才能使結果更加完善。我學會如何清楚表達自己的觀點,同時尊重並傾聽他人的意見,而不是急於反駁或堅持己見,這樣的能力,不僅在申訴會議中受用,在日後的團隊合作與職場溝通中,也會成為一項寶貴的軟實力。

此外,了解相關法規與校內制度也是這份工作的一部分。申訴案件通常牽涉到《學生申訴評議辦法》或《教師申訴評議辦法》,甚至涉及學校的課程規章、考試規定、教師評量機制等,因此,在每一次會議前,我都會花時間閱讀資料、比對法規條文,確保自己的判斷是合理且合法的,這讓我理解到,制度並不是冷冰冰的文字,而是保障所有人權益的基礎。

最讓我印象深刻的是,在討論某些案件時,我們不僅僅是判對錯,而是思考如何在程序正義與教育價值之間取得平衡,例如,有些同學因不了解制度而誤觸規定,這時候我們不是單純地判他輸贏,而是思考是否需要在制度上更清楚告知、是否應該改善流程,避免同樣的事情再次發生,這讓我意識到,申訴評議委員不是裁判,而更像是制度的反思者與改善者。

除此之外,這段經歷也帶給我成長與責任感,每次會議結束後,我常常會反思自己的判斷是否夠全面、是否真正站在公平立場,是否兼顧人情與法理。有時候答案並不簡單,但正是這些拉扯與思考,使我逐漸理解成熟與專業的意義——不是為了討好任何一方,而是為了堅守正確的原則,擔任申訴評議委員讓我學會三件重要的事:第一是理性判斷與程序正義,第二是同理心與溝通技巧,第三是面對責任與反思的勇氣,這是一份不輕鬆的任務,但也正因為不輕鬆,才讓人更加成長,我很感謝學校給我這個機會,能參與維護學生權益與校園公平的工作,也希望未來能將這份經驗轉化為推動制度、尊重多元聲音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