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2 雲林地檢署實習心得

發佈日期:2025-09-10

王淄畇

教育學院

諮商與輔導學系

身為一名諮商與輔導系三年級學生,我對助人工作始終抱有高度的熱情。當順利通過書審與面試,可以前往雲林地檢署觀護人室實習時,我對此充滿期待。這對我來說,是一個能夠跳脫諮商室、實際接觸司法體系與矯正制度的難得機會。求學期間,在校內的基礎理論學習與實作固然重要,不過我也希望能在實習期間體驗到觀護人室當中的實際作業流程與相關實作等,並了解到在現實社會中,助人工作如何在制度與人性之間展開。當時的我,既好奇又謹慎,想看看「觀護人」這個身分究竟如何在制度中發揮助人的力量。然而,這份期待並非空泛。我心中始終存在一個疑問:若一個人曾經觸法,是否還有重新開始的可能?我們是否能夠在社會與制度的夾縫中,看見人性未曾熄滅的微光?我也想看看,在以「保護社會」為前提的觀護制度中,改變與支持是否仍能佔有一席之地。

在這段實習的過程中,我有幸參與多次個案約談,實地走訪社會勞動機構與訪視個案家庭,亦撰寫研究報告等相關成果。每一個實作環節,都是我從未接觸過的領域。我記得第一次接觸無期徒刑假釋出監的個案時,內心還是有些忐忑。我看著個案面容與穩重的語氣,心中忍不住迴盪起一句話:「這樣的一個人,真的做過那樣的事嗎?」然而,這樣的疑惑也促使我更小心的覺察自己內在的評價。也因此,我又再次意識到自己必須重新學習,以更細緻與開放的角度去看待每一個個體,理解其行為背後的多重脈絡。在參與實習期間的課程與實作時,我見證到部分個案如何在家庭支持下逐步回歸常軌,也看見家庭缺席時,那份深深的孤獨與不安。社會勞動機構的訪查與相關團體的觀摩則讓我見識到社會資源在司法制度中的關鍵角色。每一個地方的社工、機構、志工們,都像是社會網絡中的一環,支撐著這些逐步重建人生的個體。

在實習期間接觸過的個案,從二十歲到七十歲、從輕罪到重罪、從戒慎恐懼到毫無悔意,各式各樣的人與故事逐一在我眼前展開。我曾以為自己能維持中立或是空白,但實際上,面對某些個案,我仍會下意識浮現情緒,會想問:「為什麼他會選擇用這樣的方式傷害他人?」但也正是在這樣的衝擊中,我開始重新思考「加害」與「受害」這兩個角色本身的複雜性。對我來說,期許個案可以走到哪裡好像還是其次。每個人都背負著不同的生命議題來到地檢署,只是他們選擇以「危害社會」的方式處理自己的困境。他們不是只有壞沒有苦,而是苦得沒有地方放。我開始意識到,有些人之所以犯法,表面上看是破壞了社會秩序,但某個層面上,他們的行為彷彿在對社會發出一個訊息:「我們的社會生病了,而我是代罪羔羊。」這樣的視角,讓我開始對每一個人、每一個故事保有更多的尊重。每個人都有自己建構生命故事的方式,他們的語言、選擇、逃避與崩潰,都是生命歷程的一種呈現。觀護工作的特別之處在於,它讓我看見了社會體制的不完美,也看見了人在制度夾縫中的努力掙扎,更體會到仍有另一個平常社會大眾看不到的場域,正在做著修補個體的工作。助人不再只是單純的陪伴與傾聽,而是包含了理解、規範、現實與信任的動態互動。

這段實習經驗不僅拓寬了我的視野,也深化了我對助人工作的理解與尊重。未來我仍希望能以諮商專業為核心,走入教育、司法或社會體系,持續探索人性中的光和影。我要感謝這段期間給予我機會的觀護人室職員們,也感謝每一位願意與我交談的個案,是你們讓我看見「人」比我們想得還要堅強、脆弱又複雜。我知道,助人之路沒有唯一答案,在這段實習經歷中,我從學中做,也從做中學,努力呈現出更好的成果,而我將會持續摸索、學習、修正與前進。如同我在這段實習中所看見的:每個人的人生都是一本未完的故事,而我能做的,是靜靜陪著他翻開下一頁。謝謝地檢署,也謝謝觀護人室的每一位職員,更要感謝督導的指導,讓我在這段期間豐富了對觀護人室職務內容的認識與體驗,也我了解到其實助人之路沒有唯一答案,而我將持續摸索、學習、修正與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