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實習心得

107(1)「專題與實習」心得分享>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實習心得
發佈日期:2018-12-14

劉芷筠

管理學院

行政管理學系

徐復觀:凡是他人可以在證據上成立的便心安理得的接受,用不著立異;凡是他人不能在證據上成立的便心安理得的拋棄,無所謂權威。這是今年普考作文題目的引言,在法扶實習了一個月的我,真正深切體認到理性思辨的重要性。 一開始的時候,跟在律師旁邊,聽著當事人陳述,往往震懾於案子的發展,認真發覺自己的生活太過安逸也太過和平,這個世界每天都有各式各樣難過殘酷的故事在發生著,實習的前幾天,對我來說真的是震撼教育,常常協助完案情紀錄後還久久不能自已,淪陷在震驚及同情的情緒中。一段時間過後,可能是因為已經見過了許多不同類型的案子,情感上不會再那麼容易有所起伏,而是在和律師交談的過程中,啟發了更多省思。曾經有一位當事人說自己的爸媽故意偏心,把所有遺產留給妹妹,我聽著就相信了,後來律師在當事人的說詞中找到漏洞,才發現原來當事人根本沒有扶養過自己的雙親,而是等到雙親過世才回來爭奪財產,這件事又幫我上了一課,律師告訴我:所有事情都要講求證據,不要別人說什麼你就信什麼。的確,人往往會提供對自己有利的說詞,對於不利自身的部分,總是會避重就輕的帶過,企圖掩蓋自己也有過失的事實,所以證據真的是非常重要的,不能只聽單方面的描述而妄下定論,這也是我在法扶實習的日子裡,學習到很重要的一個觀念,並不是所有事情都像表面上那麼單純的。 一個月的實習期間,除了體驗了實務的行政工作內容,也接觸了形形色色的當事人還有許多啟發我思考的律師們,我會將這段日子以來的收穫謹記在心,以後在評論一件事情之前,先講求邏輯的暢通性,考慮故事的真實性,理性思辨,而不是被情感淹沒,忘記證據才是一切的根本。當然也要再次感謝這段時間裡法扶所有職員的照顧!給予我們良好的實習環境,不同的生活體驗以及更開闊的視野及觀念。